北京商报讯(记者 常蕾)在1月17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受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李伟表示,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制定和修改五部法规,并就大数据条例、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等进行立法调研。
具体来看,4部新法规包括街道办事处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修订城乡规划条例。
李伟介绍,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将安排立项论证8项,包括制定司法鉴定条例、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发展中医药条例、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规定,修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立法调研16项,包括制定城市副,建设管理办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反恐防暴相关法规、社会信用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节水条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大数据条例、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修改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中关村囯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种子法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在交通治理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拟组织2项执法检查。对机动车停车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3部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李伟表示,在审议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对超出非机动车管理范围的内容,提出了修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