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7日电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作工作报告。
李伟表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履行人大审议把关职责,注重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因法施策、对症下药,突出立法工作的实效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使立法工作更好地适应加强,工作的需要,更好地解决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一公里”问题。
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在审议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过程中,删除同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同时按照“立法就要管用”的原则,增加了相应的处罚内容。探索“小切口”立法,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不再分章设节,内容简洁明确,便于理解执行,同时增加了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满足居民对生活便利性需求的内容。
重视开门立法,在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通过基层走访、民意调查、舆情研判、征求意见、立法协商等多种方式查问题、听意见、谋对策,促进多项创新举措入法,使立法过程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按照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全面评估本市现行24部涉农地方性法规,梳理法规条文、研究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关系,为专项清理工作做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