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出台的背后,是节能环保企业长期以来缺失健康的生存环境,发展受限的现实。
上述意见指出,鼓励民营节能环保企业进一步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根据用能单位特点采用能源托管、节能量保证、融资租赁等新商业模式,推动服务内容由单一设备提供向流程性节能改造、区域能效提升扩展。
其中提到的能源托管、区域能效提升属于综合能源服务的主要业务范畴。事实上,从某个角度来看,综合能源服务就是节能服务的升级。
原山东省政府节能办公室副主任赵旭东认为,与节能服务相比,综合能源服务的升级主要体现在:
一是服务方式。过去主要通过实施项目为用户节能,综合能源服务不仅为用户节能,还为用户供能。
二是服务链条在延伸。过去更多的是对既有设备、工艺、建筑等的节能改造,综合能源服务注重综合改造,甚至超越改造,延伸到能源的生产、加工、转换、输送等环节。
三是能源品种多元。过去的节能服务,可能只针对一种或者几种能源,综合能源服务重视各种能源的优化平衡,重视多能互补,满足用户多元化能源需求。
四是技术集成化、智慧化。综合能源服务更加注重系统改造,智慧运行,追求系统能效。
和之前的节能服务相比,综合能源服务的主体和客体并没有太大改变。这决定了节能服务公司做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具备其他市场主体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节能服务公司以服务起家,常年深耕能效提升领域,且掌握了用户资源,深度了解用户需求,能够灵活定制用户需要的服务,只要在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就很有可能在综合能源服务市场赢得一席之地。
当前,已有越来越多的传统节能服务公司转型综合能源服务业务。这其中,代表性的当属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其即脱胎于原国网节能服务公司,其本质上即是对其节能服务业务的一次全面升级。
在变身为综合能源服务商后,节能公司就不能再只关注终端用能领域,而要关注“源、网、荷、储、用”全环节,为用户提供清洁化、智能化、高效化和低成本的综合能源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升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服务行业最主要的商业模式,自1995年引入中国市场以来,在本土化落地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包括技术、资金以及,的诚信障碍。为适应中国本土的市场特点,能源托管模式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演化而来。
能源托管是一种基于能源市场的需求,从托管行业独立出来的能源消费托管服务的节能新机制,节能服务公司针对用能企业,对能源的购进、使用以及用能设备效率、用能方式、政府节能考核全面承包管理,并提供资金进行技术和设备更新,进而达到节能和节约能源费用的目的。能源托管重在管理,对客户提供能源专家型的价值服务。
2019年11月21日,国网江苏省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如东县洋口港管委会就洋口港医院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合作签约。该项目合同总金额约1.5亿元,合同周期15年。按照协议,综合能源公司将为洋口港医院实施“电制冷+电锅炉蓄热”,由综合能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并承担配电设施、电锅炉、电蓄冷空调等设备后期运维工作,院方每年向省综合能源公司支付固定托管费用。
这是一个典型的能源托管服务项目,与传统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不同是,用能方需要按年支付托管服务费用,这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诚信问题。
能源托管仅仅是节能服务公司在商业模式上的一个层面上的升级,伴随综合能源服务的发展,传统的节能服务将越来越无法满足用能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全系列、综合性的、智慧型的能源管理服务,才是节能服务的未来。传统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尽快抓住机遇,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扩大原有的业务边界,以综合能源服务的思维服务客户,如此才能赢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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