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高春艳)12月22日,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乳业”)发布公告称,科迪集团承诺于2018年12月15日前返还已收到公司的1亿元履约保证金及利息,2018年12月14日,公司如期收到科迪集团返还的1亿元履约保证金及利息。
据了解,早在2018年2月,科迪乳业就披露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在5月25日公告重组预案,拟作价15亿元,收购母公司科迪集团控制的河南科迪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速冻”)100%股权。到了8月,科迪乳业进一步对相关预案做出调整,收购作价下调为14.59亿元,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科迪速冻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7.59亿元,交易完成后,科迪速冻将成为科迪乳业的全资子公司。
不过,11月23日,科迪乳业宣布决定终止收购科迪速冻100%股权。12月3日,科迪乳业董事长张清海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称,科迪乳业承诺自2018年11月24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1个月后将择机再次启动收购科迪速冻相关事宜。对此,深交所12月6日向科迪乳业下发问询函,要求对重启收购科迪速冻股权的合理性、1亿元保证金的协议安排与合理性等进行说明。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科迪乳业曾公告在协议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科迪集团合计支付1亿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已于2018年6月12日完成支付。
对此,12月11日晚间,科迪乳业回复深交所问询称,科迪乳业于2018年6月12日向科迪集团支付了1亿元履约保证金,科迪集团承诺将于2018年12月15日前偿还1亿元履约保证金及利息,不属于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