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吴秋余)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以来,税务部门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数据显示,从今年5月1日起陆续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5—10月合计减税2980亿元。在减税效应的作用下,今年税收收入增幅体现了明显的“前高后低”特点。前11个月,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扣除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增长9.5%,其中,前4个月增长16.8%,5—11月增幅回落到4.7%,比前4个月低12.1个百分点。此外,1—11月,全国办理出口退税13505亿元,同比增长9.9%,明显高于同期出口增长水平。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介绍,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中,降低增值税税率实现净减税1794亿元,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26万户。原适用17%、11%税率分别下调至16%、10%的行业,如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普遍实现减税。其中,制造业减税规模排在首位,5—10月,制造业累计减税户数246万户,实现净减税714.5亿元,占税率降低带来总减税金额的39.8%。
与此同时,增值税留抵退税共计1148亿元。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今年对国家,鼓励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企业实施留抵退税,累计退还1148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享受留抵退税1061亿元,占92%。此外,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统一调整为500万元。截至10月底,共有超过30万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此带来减税38亿元。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深度发力,减税效果叠加倍增,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与有关部门一起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提出体现更大规模、更具实质性和普惠性的减税降负政策建议,特别是抓紧研究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措施,不断提高税收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实效性,切实用税收收入的“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添活力、增动力。
《 人民日报 》( 2018年12月07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