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长”是个冒牌货
梁军 王丹丹
一个年近五旬的无业男子,凭借胖乎乎、看上去很老实的相貌和自己的如簧巧舌,打着某部队“团长”的幌子,以帮人解决子女当兵、提干、上军校等为由,骗取他人财物。经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义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17年2月20日,家住枣阳市东园社区的老张带着老伴哭哭啼啼地来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询问得知,老张有个女儿,2014年中学毕业,她从小立志当兵,但部队招收女兵较少,眼看部队就要来枣阳招收女兵了,夫妻俩急得团团转。经打听,东园社区附近有个“部队上的老团长”,逢人就称能解决子女当兵、换部队、上军校等问题。老两口找到这名“老团长”,经“老团长”忽悠,老张家为了女儿当兵一事花了20多万元,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
接案后,民警走访了东园社区,发现被“老团长”欺骗的人还真不少。翟老板从事个体装修,与自称“老团长”的“刘义”住得很近。平时,刘义总穿着军装,逢人便称自己在惠州当兵,系某部队的“团长”。因在部队上负过伤,部队照顾他所以没上班。一来二去,翟老板跟这位“老团长”熟悉起来。
2014年11月,“老团长”告诉翟老板,有个朋友要在枣阳投资开家典当行,可把典当行价值七八百万元的装修工程承包给他做。翟老板听后非常高兴,之后,他请“老团长”吃饭,还向“老团长”送礼,共计花去2万多元。一晃数月,装修工程成了泡影,“老团长”也不知所踪。
经调查,民警认为“老团长”肯定是个冒牌货。警方调取了“刘义”的信息,但未查找到其当兵的档案。之后,办案民警在当地调取了一个叫刘某义的户籍照片,经被害人辨认,确认“老团长”的真实身份为刘某义。2017年3月1日,刘某义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5年8月,刘某义谎称是部队上的团长,以帮忙子女入伍或提干等为由,在枣阳作案5起,共骗取他人24.4万元。法院认为,刘某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宣判后,刘某义以量刑过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