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手机欠费的消息上了微博热搜。湖北一女子发现名下电信合约机停机5年后仍欠费,而且欠费近8000元。此事一经报道即引发热议,到底是电信公司霸王条款还是用户不守合约,目前未有结论。
各方争论点,主要集中于:手机欠费后是否可以继续扣费?欠费停机后是否应自动销号?其实,要厘清这些问题,关键还在于判定双方所签合约是否有效,且双方是否履行了共同签订的协议。若是通信运营商在和客户签协议时,没有尽到提示客户注意的义务,单方面加重客户义务的条款,合约内容就属于无效条款。若是条款有效,当客户产生违约滞纳金时,运营商却未及时尽到通知提醒的义务,也不符合商业规范。就用户而言,若是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签了为期两年的有效合约,却未知会对方就擅自停止交费,也会构成违约。但单凭采访视频中双方各执一词的说法,看客们实在很难看清事件的真相,孰对孰错,难下定论。
虽然该事件尚未定论,但却让我们明白契约精神的重要性。契约,作为个人通过自由订立协定而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和社会地位的一种社会协议形式,其中的权利和义务往往是互相捆绑在一起的。只有明晰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所在,才能更好地履约,让契约中“自由”“平等”“信守”等精神内核,限度地发挥出作用。
现代社会是一个契约社会,各种社会制度也围绕着培育契约精神不断完善。当前,中国已经建立了全球规模,的征信系统,小到“欠费停机”“高铁占座”,大到“贷款逾期”,都可能会成为个人信用污点,导致个人行动受限,甚至会影响到家人的信用纪录。因此,无论交往还是交易,无论签约还是履约,我们都需要像爱惜羽毛一样守护好自己的信用,坚守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