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的班主任让大家匿名投票选出最调皮的学生,票数最多的那个学生就要坐在讲台旁边的‘特座’上,我们做家长的觉得老师这样做很不好。”前不久,西安一位家长气愤地向记者投诉。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重佐表示,老师此举首先破坏的就是同学之间彼此的信任感(1月15日《华商报》)。
让学生投票选出一名最调皮学生,给其在讲台边安排“特座”,对于老师来说,这也许是一种“创新”的教学方式,但对于学生来说,就是一种无法忍受的“酷刑”了。相对体罚而言,票选最调皮学生,虽然没让学生有皮肉受苦,却伤害了其人格尊严。特别是,最调皮学生的标签会让人无地自容。孩子们也有人格和尊严,也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可以说,票选最调皮学生侵犯了孩子们的人格权,是一种人格体罚。
应该说,奖优罚劣是一个比较公平的教育方式。如何操作得当,既起到褒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又不伤害后进学生的自尊,考验着学校及老师的教育智慧。针对一些调皮的学生,采取一些惩戒措施是很有必要的,但惩戒措施要把握好一个度,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不能以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代价,不能采取体罚、侮辱人格等暴力手段侵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毕竟,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是第一位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老师的教学方式,都要以此为前提。很明显,票选最调皮学生是一种侮辱学生人格的奖惩手段,不仅违背了学校教育的初衷,而且暴露出老师教育智慧的缺失和教学方式的粗暴,也让师道尊严沦为一种暴力。
诚然,学校频频发生老师体罚、侮辱学生人格的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的反思。老师在力争让学生达到品学兼优的同时,应注意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进行耐心教育和帮助,不应该采用殴打、体罚、侮辱人格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要知道,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后,学校与学生形成代管的关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由于学校没有履行相应义务,特别是老师教育失当,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学校及相关老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无论是对学生进行暴力式的体罚,还是票选最调皮学生之类的人格体罚,可能初衷都是好的。而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样的教育方式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和人格权。一些家长和学生认为老师是出于恨铁不成钢的善意,往往忽视或放弃了学生的这些权利。在学习压力日趋繁重、学生个性普遍要强的今天,学校和老师都应当注意及时转变自己教育和管理的方式,充分尊重学生在人格、隐私、休息、娱乐等方面的权利,避免让师道尊严沦为一种教育暴力,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