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将自12月18日起召回66.89万辆汽车。
据了解,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发动机的高压燃油泵与低压燃油管结合处,在受到长期热负荷影响后密封性将降低,在低温条件下车辆冷启动时,可能发生渗油,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中12.5 燃料系统的安全保护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