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媛)近日,密云区财政局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制度建设,防控资金使用风险。《办法》突出统领性作用,共五章十七条,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使用程序、部门职责、监督检查等内容。
该办法将原有的大气治理、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归拢,形成了涵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质量改善等生态环保领域的总体性指导性文件,扩大了资金管理范围,并,指明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方向,包括减煤换煤、清洁能源改造、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等6大方面,根据项目性质等综合因素,给予差异化财政补助。
同时,明确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全部纳入区级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该办法的出台,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推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