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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树苗起争议 电话录音成关键

时间:2018-03-16 10:38:28    来源:京郊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报讯(记者高珊珊)随着网购越来越红火,京郊部分农民也开始通过网购,购买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不少农民发现了网购“货不对板”等问题,导致的纠纷也逐渐增多。怀柔区怀北镇的农民老张,前不久就因网购树苗的问题,与淘宝店家打起了官司。

  昨天,老张拿到了赔偿款后,特地来到怀柔区法院,感谢法官为她索赔所做的工作。

  记者了解到,老张家种植了10余亩果园。2016年3月,老张和丈夫准备购置一批核桃树苗,用于果园果树品种更新。老张的儿子牛晨光告诉父母,可以从网上购买树苗,每棵比镇里的苗圃便宜1元。起初,老张有点犹豫,担心被骗。牛晨光在下单时,特地询问对方,是否是怀柔庙城农村培植的树苗。卖家王永利承诺店内销售的是庙城苗圃种的树苗。老张还拨打了卖家留在网店上的联系电话,要求提供的核桃树苗,必须为高于1米的嫁接苗。对于这些要求,卖家王永利都一口答应。

  老张一家付款5000元后,对方寄来了树苗。收到树苗后,老张一看,傻了眼,绝大部分树苗仅不到半米高,且并非嫁接苗,有的树苗甚至已经干枯死亡。牛晨光翻看发货单发现,发货地址并非怀柔,而是南方某地。

  老张一家与王永利联系退货退款,对方却不同意退款,并且拒接电话。小牛向交易平台投诉,也一直没有效果。双方在网上扯皮了一年后,老张一纸诉状递到怀柔法院,要求判王永利退还货款。

  所幸,老张在给王永利打电话时,在儿子的提醒下,开了电话录音。这份录音成了索赔的关键性证据。承办法官多次与卖家王永利沟通,向其释明法律规定。老张一家和王永利最终达成了和解。王永利赔付老张一家1万多元,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了赔偿款。

  怀柔法院民二庭法官李苗苗告诉记者,近两年来,怀柔法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网购合同纠纷占76%,像老张一样的农民网购者状告卖家的案件逐渐增多。目前,我国网络购物平台尚存在监管不完备、卖方真实身份信息难以准确确定等问题,加之网上发布的商品信息具有不稳定性,很容易灭失和被篡改,导致消费者在维权时很难找到相关网页证据,一旦纠纷发生,消费者维权较难。

  针对这些问题,李苗苗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电子和实物凭证、交易发票、购物小票、卖家承诺、网络页面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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