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总理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
此次个税草案是30多年来个税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于中国普通税收居民个人、外籍居民、及高净值客户都会产生重大影响。侨外圣基茨移民发现特别是高净值个人的整体财富规划,尤其是涉及到海外资产的传承规划方案,都需要重新审视。
侨外圣基茨移民:新个税法一出台,高净值人群和中产阶级慌了
新个税法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从这点可以看出: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新个税法对高净值人士和中产阶级并不友好:
新个税法规定了纳税人认定标准与反避税条款。
新法规定:
只要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即为纳税居民,其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所得都要纳税。
这个规定简单易行,且与国际标准接轨。而反避税条款则赋予了税务机关对非法避税行为(如无正当理由的非独立关联交易、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以及通过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进行避税等行为)的调整权力。
考虑到我国此前已经加入了CRS(即共同申报制度,旨在推动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纳税行为),而且国家税务总局将于2018年9月份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开始第一次信息交换。这两项新规定将会使逃税的空间变得非常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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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圣基茨公民身份的优势也就体现的越发明显:
相比其他欧美国家,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这个国土面积只有267平方公里的国家,算得上是离岸税务的,。该国公民可在该国及加勒比共同体成员国内居住,无时间限制、没有资本利得税、所得税和财富税负担。
而且,圣基茨也不会向公民在当地之外(如加拿大和中国)的收入、利息、赠与、财产及遗产等征税,公民在圣基茨和尼维斯建立国际商业公司(IBC)或有限责任公司(LLC),不仅可以更安心存放资产,也方便申请人开设离岸公司和离岸账户,成就跨国生意。
近十年,圣基茨公民身份项目申请人数翻了几番,已经成为高净值资产人士的标配。重大利好之下,对圣基茨这个国家青睐已久的高净值人士,需要抓紧时间申请递件了,毕竟政策变动总是非常突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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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拥有一本圣基茨护照?
根据圣基茨《公民法案》(1984)第三条第(5)款第二部分规定,依法对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有重大经济贡献的外国人授予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公民权。该项目自1984年起实施至今,是全球范围内较为古老的投资入籍项目。
圣基茨移民申请条件
1、投资要求:
购买40 万美金起的房产/产权分享(申请人购买政府认可的40万美金以上其中20万美金以上的房产)
可持续发展基金捐款(主申请人15万美金,增加配偶捐款增加2.5万美金,增加每名子女及55周岁以上老人,捐款费用增加1万美金/人)
2、可随行人员:
主申请人年满 18 岁,无犯罪记录;
附属申请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婚子女,18-30岁全日制在读未婚子女;55岁以上父母和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