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江斌伟)新疆2019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全面启动实施,全疆补助奖励资金共计24.7725亿元,面积达6.91亿亩。这是记者8月22日从自治农业农村厅获悉的。
7月31日,自治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四家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9年度)》,主要内容包括:(一)草原禁牧:禁牧总面积1.501亿亩,禁牧补助资金11.25亿元,包括两部分:一是退化较为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禁牧1.45亿亩,禁牧补助标准6元/亩,禁牧补助资金8.7亿元;二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禁牧510万亩,禁牧补助标准50元/亩,禁牧补助资金2.55亿元。(二)草畜平衡:对5.409亿亩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草畜平衡奖励标准2.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3.5225亿元。
全区补助奖励资金合计24.7725亿元,面积6.91亿亩。
据介绍,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是党,统筹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增加农牧民收入、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受到了牧区广大农牧民的普遍欢迎。机构改革后,原农业部草原监督管理相关职责已划转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主要用于对农牧民进行奖补的资金继续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落实。新阶段落实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意义特殊,责任重大。
另据介绍,通过对农牧民实施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尤其是水源涵养区禁牧面积的扩大,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自治区天山申遗成果,为打造全国最美草原奠定基础。引导牧民加快推动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绿色畜产品生产供应水平,不断拓宽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牧民增收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