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代办流程
区级审批资质流程:
使用资质类型:总包叁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电力)、专包叁级企业(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电力)、模版脚手架、特种工程;劳务分包企业;
流程及时间(具体时间要以系统流程时间为准)
流程:网上提交申请----递交材料并原件核查---现场核查---资质公示----取证;
时间: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完成审批;
市级审批资质流程:
使用资质类型: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路、水运、水利、铁路、电力方面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4、市属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除第(四)条以外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及资质证书日常变更;
5、涉及到申请电力专业资质的,委托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提出行业专家审查意见,作为市住房城乡委做出决定的参考;
流程及时间(具体时间要以系统流程时间为准)
流程:网上提交申请---递交材料到区建委并原件核查--现场核查---材料报市建委审批-----市建委人员抽查----资质公示----取证
时间:自受理之日起20-3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服务周期:1-3个月左右
所需准备材料
一、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注:其中,,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或分,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二、申报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注: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