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4月26日电 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近日,马来西亚交通部宣布,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将分阶段落实,首阶段是在今年10月1日起,要求通过柔佛关卡进入大马的外国车辆必须拥有“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VEP-RFID)标签”。
外交部25日发表文告称,为了落实交通部VEP政策,任何驾驶外国机动车辆,从任何路线、着陆点、检查站或入境点进入大马的人士,都必须申请和注册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
文告指出,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更法令第66H条文,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是由陆路交通局所发出,并可通过陆路交通局的网站进行注册。
一旦注册,该车辆的拥有人将收到电子邮件通知,以安排预约安装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标签。
文告提醒,只有已注册VEP的车辆才允许进入大马境内。
外交部表示,VEP将分3个阶段落实,首阶段马新边界、第二阶段这是马泰边界以及第三阶段为大马、文莱和印度尼西亚的边界。
首阶段将在2019年10月1日开始,所有通过新山的苏丹依斯干达大厦和苏丹阿布峇卡大厦入境大马的外国车辆都必须注册VEP。
至于涉及马泰边界和大马、文莱以及印度尼西亚之间的入境点和边界落实VEP的详细日期,将在适当时间才宣布。
为了实施第一阶段的VEP,外国入境车辆无线射频识别标签可在柔佛新山的4个指定,安装,即振林山南向大道休息站、新山安萨那广场开放停车场、斑兰大道休息站以及五间店(Lima Kedai)收费站。
文告指出,每架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有效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