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一博 许伟)11月23日,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集团”)于2018年1月24日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
据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伊力特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千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补充质押。此前,伊力特集团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订《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股票质押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伊力特集团将其持有的伊力特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股质押给民生证券,并于2018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质押专户,将3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质押。本次质押股份占伊力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47%,占公司总股本的6.80%。该部分质押股用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伊力特集团与民生证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伊力特集团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标的股票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20日之间股票价格触发了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追加股票质押担保的条款。按照《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显示,若标的股票价格出现下跌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担保比例低于120%,发行人须追加标的股票和/或现金,使担保比例至少达到130%。故本次伊力特集团拟将所持公司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进行补充质押,本次拟质押股份占伊力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9%,占公司总股本的2.27%。
在此次补充质押后,截至2018年11月20日,伊力特集团合计持有公司222,728,86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51%。本次补充质押后,伊力特集团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40,000,000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96%,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07%。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伊力特还针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提出的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