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石飞月)6月10日,东方明珠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富士康集团和工业富联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公告显示,东方明珠与富士康集团在互联网电视(OTT)领域、视频购物领域、8K领域加强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双方拟在条件成熟时,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就互联网电视(OTT)产品的内容组合模式、创新内容分发、5G+8K业务领域的合作等进行深入探索,致力于打造互联网电视(OTT)运营的整体解决方案。
东方明珠还将与富士康集团在视频购物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对大屏电视购物平台的运营和商品销售、渠道和零售模式创新进行探索和挖掘。双方拟通过东方明珠旗下东方购物平台与富士康集团旗下富连网平台间的合作,共同推进双方平台发展及平台经营的电视及其他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
东方明珠与工业富联的合作领域主要在物联网智慧城市、海外华语文化交流平台等领域。双方将基于物联网智慧城市合作的业务范围,在资本、基础设施、物联网应用、平台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打造海外华语文化交流平台,在中国内地以外的市场进行全方位深度合作,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版权、产品运营、渠道推广、平台建设、市场营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