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商业资讯>正文

吕建中:在“一带一路”上发挥商协会职能

时间:2018-06-01 10:38:29    来源:大唐西市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13年9月和10月,,主席分别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五年来,“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迄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一带一路”倡议顺应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符合共同发展的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等重要决议也纳入“一带一路”内容。据统计,2017年我国对“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总额73745亿元,比上年增长17.8%;“一带一路”国家对华直接投资新设立企业3857家,增长32.8%。

  然而,由于各国政策、法律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的差异,“一带一路”倡议在实际操作层面仍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全国人大代表、丝绸之路国际总商会主席吕建中认为,其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企业对他国国情了解不够,对经贸规则不熟悉。二是企业对“一带一路”的发展理念了解不够深入,缺乏对接机制和渠道。三是我国企业多为单兵作战,相互之间的互动交流与合作少,抱团意识不足,缺乏商协会这类第三方商贸机构的协调推动。

  对此,吕建中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我们应支持国际商协会组织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吕建中表示,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支持中方主导的国际商协会组织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关贸促组织深化合作;支持中方主导的国际商协会组织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工商领导人峰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论坛、会展活动;引导中方主导的国际商协会组织积极、有序地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支持国际商协会组织,特别是中方主导的国际商协会组织搭建“一带一路”务实合作平台。

  同时,政策上也要明确定位,引导商协会组织机构发展。吕建中认为,应健全商协会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相关政策法规,尽快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在加强管理和监督的同时,明确为商协会在中国境内开展非营利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的具体举措,保障其合法权益,发挥其积极作用。

  “除此之外,相关机构还应对国际商协会组织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发起、推动的务实合作大项目、好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并协调金融机构,与国际商协会组织对接,撬动国际资金和资源,促进产业、产融合作。”吕建中指出,国际商协会可以组织建设国际产业园区、经贸园区,推动要素合理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商协会推动”的生态环保合作新模式。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