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亚力 实习记者 贾娜)12月27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北京商报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公布的《方案》,对学生欺凌作出明确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北京市教育学院教授、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李雯认为,此次《方案》对学生欺凌作出明确界定有利于改善此前因对学生欺凌的认识不清、认识混乱,导致个别基层部门和学校在解决学生欺凌实际问题的措施不力、实效不强现象。另外,在界定学生欺凌构成要素时,明确提出单次或者多次以各种方式蓄意伤害他人造成一定损害的事件都是学生欺凌,这一点非常有意义。因为不管是反复发生还是偶然发生或者单次发生的欺凌事件,其性质都是欺凌,都应该严肃、认真对待和处理,这样有助于各中小学校在实践中提早干预学生欺凌事件,避免事态发展和恶化。
此外,李雯还表示应对学生欺凌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前的提前预防和事件发生后的处置两方面工作。针对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此次《方案》提出了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组织开展家长培训、严格学校日常管理以及定期开展排查等四个方面的预防措施和以学校处置为主,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理的具体举措,为各中小学校扎实做好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更为具体、更易操作的指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