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金朝力)9月13日消息,质检总局发布2017年净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
据悉,本次共抽查了北京等9省(市)的107家企业生产的109批次产品。经检验,69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产品合格,38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4.9%。
从企业规模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26.2%、19.6%、54.2%,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为89.7%、66.7%、52.5%。结果显示,飞利浦等38批次产品不合格。容声电器等5家企业连续两次国抽不合格。
据悉,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是整机卫生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有35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了卫生安全不达标的与水接触材料及部件,产品说明书中缺失对净水器冲洗的时间、水量等关键信息。
此外,有9批次产品总净水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使用了低质量的水处理滤芯,导致在企业标称的总净水量范围内,净水器的出水水质和对污染物(重金属、有机物和微生物等)的去除效果不达标。另电源线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有6批次。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标准要求有2批次产品。
质检总局要求,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