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
在收费公路领域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大多地方仍是“堵”策,而非“疏”策。
无锡312国道跨桥侧倾事故让多少年来老大难的货车超限超载问题又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自2004年5月1日起,由交通部牵头的多部委联合治理超限超载行动,明确了超限超载标准。2016年9月21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再次联合治理超限超载,特别运用“一超四罚”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方式,加强执法查处。
应该说,这是全国层面超限超载治理的“堵”策,更是一种能够立竿见影的治理对策。但如何从“疏”的角度寻找货车超载超限治理之策,也应进入讨论的范围。
比如,从2019年4月1日零时起,四川实行了为期一年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计重收费货车通过直接“优惠”的方式,降低车辆通行费支出。本次分路段、分车型、区别支付方式、区别行车里程的组合式差异化收费政策叠加,,优惠幅度多轴普通货车可达20%左右,集装箱车可达62%。
这就是一种通过收费公路降本提效方式,引导货车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疏导之策。其中的理念值得肯定,其试点效果特别在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上的正面影响,也非常值得期待。
因为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等级较高,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如果能够吸纳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大量货运车辆,实质上就是一种重要的超限超载治理之策。
当前,在收费公路领域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的对策,大多数地方仍然是一种严防死守的“堵”策,而非“疏”策。如正在全国推行的入口称重检测工作中,就要求到2020年底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完成检测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全面实施入口称重检测,各省(区、市)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违法超限超线率不超过0.5%。
相应配套措施就是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入口劝返制度,甚至有些省份也在推行超载超限车辆黑名单制度,将其排斥于收费公路之处。
高速公路的收费及入口称重检测与劝返制度,其直接后果就是超载超限货车集中到国省干道等非收费公路上来(现实也是如此),压力集中传导。
从这个角度看,四川通过收费公路差异化收费改革,为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车辆提供更高效的通道,通过降本提效方式吸纳更大的货运车辆,提升物流效率,显然也应当是一种值得推广的疏导之策。
更进一步,通过降低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来治理超载超限,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两个公路体系(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现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体系)的战略下,到期的收费公路还要收费的情形下降低收费标准,降低是普调还是单调,如何改革收费机制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中都该有所体现。
□顾大松(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