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资讯频道 > 国内资讯 > 社会资讯>正文

河北:向无有效身份证件人员出租房屋将被罚

时间:2019-10-08 16:57:52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新华社石家庄10月8日电(记者巩志宏)随着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扩大,租赁房屋市场发展迅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提出将对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实行信息登记制度,出租人及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都不得向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出租或介绍租赁房屋。

  条例中规定,出租人或者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向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报送租赁房屋及其所有居住人的信息,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房屋地址、租赁用途、租期及房屋合法手续相关信息等。

  其中明确提出,出租人及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都不得向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出租或介绍租赁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件人员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无有效身份证件人员介绍租赁房屋、未按规定办理租赁房屋信息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了解到,河北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完善租赁房屋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房屋租赁和居住人信息的网上登记和管理。同时,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全面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管理责任,逐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稿件、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并不代表新讯网观点,由此产生的财务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站自动屏蔽违反《广告法》词语,选择需谨慎,谨防诈骗行为!
广告广告
相关资讯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主办单位:北京时代互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西部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