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消费将家中存单“偷梁换柱”提现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毛叶舟 郭俊成 记者 刘浏)为博女友一笑一掷千金,朋友聚会总是豪爽买单……在朋友们眼中,小陆家境优越,出手阔绰,是一个,的朋友。然而,支撑小陆高消费的钱是偷偷拿母亲的存单提取的,同时他还伪造了一份假存单放回去。小陆的行为已经被认定为伪造金融票证罪。
2014年刚上大学不久,小陆接触了网络投资平台,将手头的零花钱投了进去,没想到大赚了一笔,他决定加大投资力度。之后,小陆开通了小额贷款,将贷款来的钱一部分进行投资获取收益,一部分用于自己开销。几次大方的宴请后,朋友们一口一个“土豪”的吹捧,女友的小鸟依人让小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但是好景不长,投资平台开始不景气,小额贷款的还款逐渐困难,为了维持在朋友面前高消费的水准,小陆转而寻找第二家、第三家贷款平台开通贷款,拆东墙补西墙。一直到大四毕业时,他在多家贷款公司累计拖欠了28万元。
陆续打来的催款电话让小陆焦头烂额,根本没有能力还款的他想到了母亲放在家中床头柜的存单,一张23万,一张5万,刚好能够还掉贷款的钱。存单的密码母亲早就告诉过自己,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存单取出呢?小陆以四百元一张的价格定制了两张假存单,他以此替换了家里的真存单,拿着母亲和自己的身份证去取了钱。
2018年6月中旬,陆母拿着两张存单去银行取款,略显异样的纸张颜色和手感让柜员心生疑虑。而在电脑系统中查询后,发现这两张存单上的钱早已被取出。陆母闻讯坚称:“一定是被小偷偷拿的,不可能是我儿子拿的!”6个月后,民警根据相关证据,把小陆抓获归案。
在难以置信的母亲面前,小陆承认了自己所做的一切。“儿子偷拿的存单是我的,我也不跟他计较,这是我们自己家的家事,请你们别让他吃官司啊。”陆母反复恳求。
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向陆母多次释法说理。原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偷拿家庭成员的财物获得谅解的,可以不认定为犯罪,但是小陆通过他人伪造银行定期存单,应认定为伪造金融票证罪。2019年6月3日,小陆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经张家港市检察院起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