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12月7日电 (记者 阿琳娜)“研究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将进一步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西安市工信委副主任韩博表示,办法的实施对推动该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政府数字化转型、供给侧改革,产业经济发展,提升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将发挥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
近年来,西安市各政务部门以业务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发挥部门职能,提升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积累沉淀了大量的政务数据资源。
但在数据资源管理方面,西安各政务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各自为政,互不联通,互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阻碍了信息化的全面深入推进,信息资源的重复建设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等行政资源,不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
在此情况下,《西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于11月正式实施,包括权属与权益、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共享平台、采集与登记、共享与使用等共十一章四十七条。
此次出台实施的管理办法,具有确定了数据采集范围,建立数据资源台账;建立数据开放目录,正确使用受限数据;授权开发政务数据,做好数据安全管控;丰富数据开发方式,明确数据收益分配等亮点和特色。
今后,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管理机构将会同全市各政务部门编制、公布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按照数据开放目录对外开放数据,并保证涉密和敏感数据在脱密脱敏后开放。该办法明确了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的边界、范围和要求,对推动全市政务数据开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此外,西安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管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授权有关单位开发利用政务数据资源,授权单位不得超范围使用政务数据,要做好数据安全保障工作。鼓励和支撑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禁止数据资源超范围使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规范数据资源使用秩序。
韩博称,该办法在贯彻落实中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西安本地特色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为解决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难点和痛点,,扩展了政务数据权属和权益、数据采集与登记、数据开放与开发等内容,对该市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提高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