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位各界代表济济一堂,“学生惩戒制度(讨论稿)”展开听证。 王惟一 摄
中新网常州11月23日电 (唐娟 王,)当某些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引起社会关注和指责时,老师该不该惩戒学生也成了各方热议的焦点。23日,记者从常州局前街小学获悉,该校已就“学生惩戒制度(讨论稿)”举行了听证会,将正式出台“学生惩戒制度”,把管教权还给老师。
“高调”允许老师惩戒“熊孩子”。对此“大胆”之举,局前街小学李伟平校长认为,现在对学生过度保护,家长过度干预,老师失去了一种管教的权利,我们希望把管教权还给老师,让教育变得完整,不再只有正强化。”通过制度,让大家对‘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达成共识”。
学生代表发言 王惟一 摄
据了解,常州局前街小学是一所拥有百年校史的学校,在当下的教育中,该校老师一致认为对于“在蜜罐里成长”的这一代孩子们来说,惩戒教育不能少。在今年7月,学校各年级就实施“教育惩戒制度”进行了商讨。10月,学校内部就《惩戒制度(讨论稿)》进行了论证。
11月22日,30多位各界代表济济一堂,就“学生惩戒制度(讨论稿)”展开听证。
参与听证会的5位学生代表虽然认为需要有惩戒制度,但同时也担心会不会对学生造成心理压力,希望惩戒制度中可以加入“心理缓冲”,以照顾幼小而敏感的心灵。其中,针对惩戒制度中提出的“隔离”措施,该校六年级学生代表吴浩纶认为“隔离”的不仅仅是被惩戒者,还有无辜的不能再与其玩耍的伙伴,希望能予修改。
学生代表发言 王惟一 摄
学生家长大多支持学校实施惩戒制度,同时不约而同地提到了惩戒要有度,惩戒要分对象,惩戒要有区别对待。
该校法律顾问赵凌律师表示:国家对此的立法尚处于空白阶段,惩戒权是教育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师法》规定:教师有教育的权利,学校有处分的权利。他建议惩戒制度的实施原则应该加上“合法性”原则,这样才符合《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这一条。
心理学专家孙和英老师说:“惩戒制度,其实就是挫折教育,是性格和人格塑造的必要阶段。孩子的问题,就是家长的养育方式不当。当家长觉得自己很没有面子的时候,往往会对孩子的教育更糟糕。”她建议学校需要设立对家长进行帮助的机构;批评时要有建设性,而不是伤害性;学校要分层考量学生的能力;在实施陪读前,可以提醒家长寻找一些专业的帮助和指导。
教师代表发言 王惟一 摄
局前街小学的许嫣娜副校长称,学校将开通网络平台,鼓励学校的全体家长就此进行充分表达,欢迎社会各界的关注。根据听证会各方的意见,讨论稿修改完整之后,学校将正式出台“惩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