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北京小伙西安地铁抓偷拍“色狼”

时间:2018-08-16 11:18:58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北京小伙西安地铁抓偷拍“色狼”

  偷拍者被拘留10天罚款500元 制止者中一人为北京地铁员工 当时正在西安旅游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赵先生和另一名乘客抓住偷拍者

  8月14日下午,西安地铁2号线行至大明宫西站时,一名男子掏出手机偷拍女性乘客,他的行为被同车两名男乘客阻止。两人将其制住并带下地铁,直到偷拍者被警方带走。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其中一名参与行动的男子为北京地铁13号线的工作人员,当天是其与女朋友到西安旅游的第,。15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偷拍女性照片的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

  两男子西安地铁上抓偷拍者

  8月14日下午开始,一条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一名男子正在西安地铁2号线上偷拍女性照片,结果被另外两人当场抓住。

  北青报记者在视频中看到,在地铁车厢内,两名男子一同抓住一个身穿白色条纹上衣、背双肩包的男子。两人在制止其下车的同时,还怒斥偷拍者:“你多大人了,干这种事?你把手机打开,大家就全都知道了。”这场争执一直持续到安远门车站,两名男子按着偷拍者下了车,同时下车的还有被偷拍的女子和车厢里的地铁安保人员。

  当事人之一为北京地铁工作人员

  这段视频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不少网友都在为两名小伙子的行为点赞。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抓偷拍的两人中,其中一人是来自北京的赵先生,他是北京地铁13号线的工作人员。

  事发当天,是赵先生和女朋友利用休假时间到西安旅游的第,。当时,他和女朋友刚从火车站出来坐上西安地铁2号线,不久就遇到了偷拍者。

  据赵先生所述,与他一同抓住偷拍者的男子也是到西安游玩的游客。

  偷拍者被拘留10日罚500元

  15日,西安地铁的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确认,偷拍者被两名乘客抓到的事发生于8月14日下午。西安地铁北大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这名偷拍男子已被交至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15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2018年8月14日14点20分,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地铁二号线上有一名男子偷拍车上女士。地铁保安和两名群众将该男子带回所里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乔某的手机里有其违法偷拍的照片。乔某对偷拍事实供认不讳。公安地铁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

  对话

  赵先生:换成其他人也会去阻止

  昨日上午,事件当事人之一的赵先生接受了北青报记者的采访,赵先生表示,在他看来,换成其他人在遇到有人偷拍女孩时也会去阻止。

  北青报:在网友拍摄的这段网传视频前都发生了什么事?

  赵先生:14日那天是我和我女朋友刚到西安旅游的第,,下午1点半到2点之间,我们刚下火车坐上地铁就遇到了他(穿条纹衫男子)在偷拍我女朋友。一开始的时候,我们俩坐在座位上,穿条纹上衣的男子拿着手机站在我们前面。开始我们并不知道他在偷拍,还是对面的小伙子提醒我们的。我知道后就站起来看,那个时候,穿条纹上衣的偷拍者还在按快门拍我女朋友。

  北青报:在视频的,,我看到你们和地铁保安一起下了车,后来是如何处理的?

  赵先生:我抓住他偷拍的时候车开到了大明宫西站,后来到了北大街的前一站(安远门站),我和帮忙的那位一起把他(穿条纹衫男子)带到了地铁站的警务室。再后来,北大街派出所派人过来把人带走了,我们也跟着去了派出所。

  北青报:对于偷拍这件事,对方承认吗?

  赵先生:刚开始是不承认的,后来警察查看了他的手机他才承认。他手机里除了有我女朋友的照片外,还有很多偷拍到的其他女孩的照片。

  北青报:这件事对你后续的旅游行程有影响吗?

  赵先生:影响肯定是有的,毕竟当天从事发的2点左右开始处理这件事,一直处理到夜里11点多才完,原本计划在14日下午去的地方只能改期再去。

  北青报:你知道因为你抓偷拍者的行为让你在网上被关注了吗?

  赵先生:是吗?我还不知道呢。不过在我看来,这件事真没什么。我想,就算不是我,换成其他人碰到这种情况也会去阻止。 文/本报记者 王天琪 刘珜 实习生 吕晓罗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新讯网无关。新讯网不对文章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