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8月9日电(记者白丽萍)甘肃省8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加强考试招生管理”5个方面改革措施。
据甘肃省教育厅介绍,甘肃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在成绩呈现方式上,采取等级呈现,共分A、B、C、D、 E五个等级,A、B、C、D为合格,E为不合格。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0%,D、E等级共10%,适度减轻学生考试压力,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
其中,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甘肃采取“4+6”招生录取计分模式。“4”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所有计分科目总分原则上不得超过800分,采取“学完即考”方式,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考试,分散学生备考的压力。
甘肃将大幅减少、严控考试加分项目,全面取消各级优秀称号、科技创新、电脑制作、各种学科竞赛、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此外,普通高中有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应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
据悉,甘肃为确保本次中考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具体改革措施将分步实施。2018年该改革方案在兰州(包括兰州新区)、嘉峪关2市秋季入学七年级启动,2019年张掖、金昌、白银、天水、平凉5市秋季入学七年级实施,2020年酒泉、武威、定西、庆阳、陇南、甘南、临夏7市(州)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改革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