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8月7日电(记者 刘鹏)记者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该院今日对2016年2月29日驾车冲撞学生致1死11伤的被告人马高潮执行死刑。
南阳中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29日12时许,被告人马高潮趁南阳一中放学之机,驾车加速冲入校内,绕办公楼前花坛冲撞学生人群,先后将学生李某某等6人撞伤。之后,马高潮驾车冲出校门,向南行驶至建设路与孔明路交叉口西南角处,又加速冲向过马路的学生人群,致南阳一中学生王某某当场死亡、朱某某等5人受伤。被告人马高潮在驾车逃离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阳中院认为,被告人马高潮为泄私愤,故意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马高潮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法庭遂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马高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高潮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河南省,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人民法院复核。
根据此前报道,犯罪嫌疑人马高潮系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退休干部。2014年8月至9月,马高潮先后将个人及他人的1200万元借给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该公司自2014年11月起无力偿还本息。马高潮一直向该公司催要自己的本息无果,因此对社会更加不满,起意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为引起社会关注。
据悉,今日行刑前,南阳中院依法安排了被告人马高潮和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