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可免费公证,也是为民减负
■ 社论
对特殊群体免收公证费用,未必会给财政带来多大负担,却能释放许多关怀和善意。
又一项便民大礼包即将落地。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宣布了北京公证行业十项减证便民举措。根据官方介绍,从8月1日起,在京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将免收公证费用。
现代社会,公证服务越来越重要。像购房、出国留学、订立遗嘱等等日常性事务,都需要公证。一套人性化、高效的公证服务体系,也是优质化公共服务的应有之义。
这次北京市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包含了一系列措施,如建民生类公证全市统一预约咨询平台;将部分公证办理出证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市民办理公证无需提交清单外证明材料;公证机构窗口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这些既对过往公证服务当中的许多“痛点”作了正面回应,也与当前整个“放管服”改革趋势形成了对接。
但这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当属对在京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民众,免收公证费用。
长期以来,各个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主要致力于砍掉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压缩不合理的审批环节,对公共服务流程进行整合、规范、再造。在此过程中,减少审批事项等当然也涉及在整体上减少各主体的办事成本。但毋庸置疑,对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民众免除公证费用,则属于更具针对性的“减负”之道。
申请低保、救济金的主体,本就属于困难民众。为此还须支付公证费用,虽然可能不多,却也构成了不容忽略的服务享有“门槛”和“成本”。对这部分费用进行减免,从公共财政角度看,未必会增加太大的负担,可对困难民众所释放的关怀善意却堪称“以小见大”。此外,减少困难群体的公证费用,也与公共伦理和低保制度的初衷非常自洽。
而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免费办理遗嘱公证,除了体现出对于老年群体的关怀,之于推进遗嘱公证的普及,从而减少老龄社会中的遗嘱类纠纷,也有着积极作用。
说到底,公共服务当中收取必要的工本费,无可厚非,但若能视情况对特殊群体予以差别化对待,也是公共服务人性化的重要内涵。由此延伸开来,对申请低保、救济金的民众减免公证费用的做法,完全可以在其他领域举一反三式复制,真正将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公共关照进行到底。
某种程度上,减免特殊群体的公证费用,启示着“放管服”改革的另一个维度,也就是“减证”还可以迈向“减费”——不合理的办事程序应该优化,能够减少的费用也应该尽量减免,或者有针对性地减免。
“放管服”改革的理想目标,就应该是让民众感受到普遍满意之余,也能对社会中的特殊群体特别是弱者释放更多善意。如此,它在规范的同时,才能兼具“人情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