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莹)今后,在北京办理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52种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北京还将建立民生类公证全市统一预约咨询平台,对遗嘱、小额继承等民生类公证事项,向当事人提供线上预约咨询服务;对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免收公证费用……今天上午,北京市司法局在公证“放管服”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北京公证行业十项减证便民举措,这些举措将从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此次北京公证行业的公证便民举措是在北京市司法局将公证减证便民作为“放管服”改革突破口的背景下推出的,目的是大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优化公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这十项减证便民举措具体为:
一、52种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
对于出生公证、死亡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52种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就要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二、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
规范现有各类公证业务流程,按照减证便民的要求进行梳理,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公证证明材料清单,明确申办各项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为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精确导航”。
三、建立民生类公证全市统一预约咨询平台。
依托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全市民生类公证线上预约咨询平台,将全市25家公证处、400余名公证员进行资源整合,对遗嘱、小额继承等民生类公证事项,综合考虑个案具体情况,向当事人提供线上预约咨询服务。
四、加快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扩大相关政府数据用于公证信息核实的共享范围,逐步实现身份、户籍、婚姻、财产等公证信息在线核实,让数据多跑路,公证员多服务,群众少跑腿。
五、缩短办证时间。
在保证公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速增效,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将办理时间缩短至五个工作日,鼓励公证机构建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有效满足群众快速办理公证事项的实际需求。
六、为特殊群体免费办理公证。
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免收公证费用。
七、完善公证服务设施。
公证机构在接待大厅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接待咨询和接听咨询电话;在等候区配备座椅、饮水机、纸笔、适老用品等配套服务设施;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年老、体弱、怀孕或患有严重疾病的当事人在受理、办证、送达等环节提供便利。
八、优化窗口服务质量。
明确窗口服务标准,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做到仪容仪表整洁,行为举止规范,服务热情周到。
九、公证机构窗口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
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在办公场所、官方网站,公开公示公证员名单、收费标准、办证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十、开展多方位公证便民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代书、代办、邮寄送达等延伸公证服务,完善公证家事法律服务,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服务。组织公证机构深入社区、乡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满足当事人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服务需求。J001
52种“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
对于下列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1、出生公证
2、国籍公证
3、户籍注销公证
4、曾用名公证
5、学历公证
6、学位公证
7、职务(职称)公证
8、法人资格公证
9、非法人组织资格公证
10、职业资格公证
11、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12、身份证公证
13、护照公证
14、户口簿公证
15、录取通知书公证
16、在读(学)证明公证
17、毕业证书公证
18、学位证书公证
19、成绩单公证
20、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公证
21、职业资格证书公证
22、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公证
23、机动车驾驶证公证
24、体检表(健康证)公证
25、病历(案)公证
26、诊断证明书公证
27、死亡医学(推断)证明书公证
28、(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
29、结婚证公证
30、离婚证公证
31、收养登记证公证
32、民事判决书公证
33、民事调解书公证
34、判决生效证明公证
35、在职证明公证
36、收入证明公证
37、税收完税凭证公证
38、不动产权证书公证
39、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
40、存款证明公证
41、营业执照公证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证
43、税务登记证公证
44、公司章程公证
45、许可证公证
46、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
47、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
48、死亡公证
49、住所地公证
50、居住地公证
51、无(有)犯罪记录公证
52、亲属关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