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社会民生>正文

云南景谷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 20亩桉树遭砍伐

时间:2018-01-12 17:45: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云南景谷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20亩桉树遭砍伐

  图为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指认非法采伐的林木。 查明坤 摄

  中新网普洱1月12日电(李宗颖 段可畏)记者12日从云南省景谷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抓获并刑事拘留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2017年12月19日,云南省景谷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景谷县民乐镇进行巡山护林时,在民乐镇翁孔村芒良组大黄果园地内发现一片桉树被采伐,现场内杂乱地散布着直径6-8厘米的桉树原木,采伐面积约20亩。

图为非法采伐的桉树。 查明坤 摄

  图为非法采伐的桉树。 查明坤 摄

  通过侦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罗某、罗某勇兄弟抓获,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大黄果园地为翁孔村罗某勇、罗某两兄弟家插划在国有林内的顺延承包地,顺延承包地证本上面积为5亩,但两兄弟实际种植桉树面积为20亩,根据顺延承包地证本其只能办理5亩的桉树方量采伐许可,但因兄弟俩急于偿还建房贷款,为求获取更高收益,遂在未办理任何林木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11月中旬擅自将自家大黄果园地20亩的桉树全部采伐并拉运至永平镇木材加工厂售卖。

  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罗某勇兄弟俩共计非法采伐桉树蓄积241立方米,构成特大滥伐林木罪。

图为滥伐林木现场。 查明坤 摄

  图为滥伐林木现场。 查明坤 摄

  景谷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绍,近年来,私自砍伐自种树木以致获刑的案例时有发生,当事人多为不了解法律的农民。我国森林法明确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的除外。一方面,个人种植的树木,在所有权上归属于个人,但是这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个人有权决定采伐树木,但是需要经过国家允许。为此,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大家要自觉遵守森林法律法规,不要随意砍伐树木,否则会付出被罚款,甚至判刑的代价。

  目前,两人已被景谷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