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起演唱会“缺斤短两”案有果
北京一演唱会少唱13首歌主办单位被罚5万元
本报讯 记者王斌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近日通报称,北京某文化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举办“浮游赵雷2017北京演唱会”营业性演出活动,该单位申报演员演唱曲目为40首,现场演出中主要演员只演唱了申报的27首曲目,未能完成报批内容中的节目内容,且在演出前售票宣传信息中未告知消费者该场演出,时长、,演唱曲目信息,该演出举办单位在演出经营活动中未及时告知观众并说明理由。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市文化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报称,此案是,起演出主办单位未向社会公示演出,曲目而被处罚的案件。
据市文化执法总队介绍,2017年7月6日,文化部颁布了《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其中规定了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在销售演出门票时,应当明示演出,时长、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主要演员信息,涉及举办演唱会的,还应当明示主要演员或团体及相应,曲目数量,其目的在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是,起就,演出曲目未进行公示、未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案件,在演出行业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长期以来,一些演出主办单位打着,明星参演的宣传,对明星在整场演出活动中表演的内容和时长只字不提,标高票价吸引消费者购买。在演出过程中,明星艺人只进行少数曲目的表演,与消费者期望有很大差距,产生了纠纷,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此案的办理,是落实文化部《关于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的要求,对演出主办单位在演出活动中所承担的义务进行更明确的规定,为规范首都演出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