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夫妻欠400万拒不腾房
被判刑要“蹲班房”
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金凯剑
老赖们总以为不执行判决,只是上失信名单,不能坐高铁乘飞机而已,万万没想到这竟然构成犯罪,要“蹲班房”。
陈某和孙某就是一对“老赖”夫妇,因经济纠纷,两人欠下近400万元的债务。夫妇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先后被法院拘留两次仍不肯还钱,也不肯腾退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产。
近日,开发区检察院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陈某批准逮捕。
陈某、孙某夫妇在杭州做石材生意,2012年3月在观澜时代买下了一套137平方米的房子。同年5月份,两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104万元。2016年4月开始,两人不再还按揭贷款。
随后,银行将两人起诉至法院。经过法官调查,发现陈某、孙某夫妇不仅欠银行的钱,还背着其他4笔欠款,案件标的额共计人民币3962098.75元。
在对陈某、孙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后,执行法官发现两人名下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观澜时代这套房产。
执行期间,法官先后5次上门沟通,但两人还是拒不腾退房屋。于是,开发区法院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2月8日、2017年2月11日至2017年2月26日,两次对被执行人陈某实施司法拘留。
然而,在被两次司法拘留后,陈某仍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拒不迁出被查封的房产。
“他说房子腾退后,没钱租房,一家人就没地方住了。”考虑到陈某名下暂无其他财产,且有两个小孩需要抚养,执行法官和银行商量后,银行方面同意付给被执行人一笔,住房居住权保障租金。“银行表示,在房子拍卖后,可以每月付3000元给陈某夫妇租房,连续付8年,加起来一共有288000元。”按说,银行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但陈某夫妇却表示担心房子拍卖后银行不肯付钱,拒绝了银行的方案。
6月19日,法院再次赶到陈某家中,现场和银行代理人商量后,法官提出可以优先支付给陈某夫妇288000元的8年居住权保障租金。“我们让银行先把钱打到法院的账户,房子腾退后,再把钱打给他们。” 这个方案陈某夫妇总算同意了,可没想到仅过了,,他们就反悔了,拒不肯腾退房屋。
7月10日,公安机关对陈某、孙某两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7日对陈某刑事拘留,考虑到孙某有年幼子女需要照顾,故对其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向开发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陈某。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陈某批准逮捕。
拿到逮捕证的那一刻,身陷囹圄的陈某追悔莫及。
检察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欠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是违法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这就将自己原本的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躲着、藏着、赖着,能逃避一时,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会把自己推向犯罪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