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酒局后,,先生驾车回家途中遭遇事故身亡,酒精检测报告显示,先生醉酒驾车。家属于是将与,先生一同喝酒的酒友起诉到法院,索赔118万余元。前天上午,该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先生的家属起诉称,2016年10月的,,魏先生给,先生打电话让其出来喝酒,在喝酒的过程中又有其他人陆续前往。当天晚上9点多,4人又到刘先生家中继续喝酒。家属认为,刘先生、李先生、魏先生等人都知道,先生当天是自己开车出行的,也知道,先生准备自己开车回家,但3人却都没有对,先生酒后驾车加以劝阻,导致,先生当晚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事故当场死亡。,先生的家属认为,在这次事故中,虽然,先生本人应负主要责任,但刘先生等酒友在明知,先生酒后驾车的情况下没有进行劝阻,应承担事故发生的次要责任。家属因此提出索赔,要求3名酒友赔偿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18万余元。
对于,先生家属的起诉,3名酒友均表示不同意进行赔偿。他们表示,非常同情,先生家属的遭遇,但是他们已经尽到了劝阻责任。事发当天他们3人一起对,先生进行劝阻,但,先生并没有听,执意要酒后驾车,这才导致事故发生。,先生死亡的原因可能由于其他意外因素介入导致,并非酒后驾驶造成。因为出事时,先生只喝了一瓶酒,,先生平时的酒量可以喝一箱都没有问题,一瓶酒不足以造成他酒后驾车死亡,,先生离开时意识也清楚敏捷,不存在酒后意识不清的状况。
酒友表示,事发车辆上有行车记录仪,相关证据显示,,先生所驾车辆的刹车下面有一个矿泉水瓶,矿泉水瓶可能是导致发生意外的原因。此外,交通队事故认定书显示是,先生没有按照操作规范驾驶。事故发生不符合常理,很可能是案外其他因素介入导致,或有其他车辆、事故导致此事故发生。
酒友的代理律师认为,,先生发生事故除了饮酒,还有没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饮酒并不是发生事故的,原因,即使在一起饮酒也不能证明,先生是因饮酒死亡的。根据交通事故书显示,,先生对此次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因此其酒后驾驶发生事故,本人应承担,限度的责任。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