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网规优化工程”研讨会在法律出版社举办,据了解,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法草案”有望年内完成。而消费者熟知的第三方电商平台规则会作为立法重要参考,部分规则有望直接纳入法规。
2016年6月前提交全国人大
据悉,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于2013年底正式启动,目前正在起草中的《电子商务法》涉及电子商务监管体系、电子商务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电文和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网络安全和跨境电商等内容。
据了解,草案完成后,将在2016年6月前提交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讨论。
目前,发展十余年的电商行业一直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仅以税收为例,行业关于电商征税问题已讨论多次,尤其“是否需要向小微电商和个人卖家强制征税”等问题一直存在较大分歧。
倡导先行赔付、买卖双方自行和解
电商行业目前正处于法律空窗期。大众熟知的淘宝网在2003年已经成立。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网络销售额已占社会零售额的10%。为了规范市场,以淘宝网为代表的中国电商平台都已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规则体系。
对此工商总局消保局有关人士在研讨会上表示,“第三方平台的网规体系是多年经验的总结,还是比较完善的,这也是这些平台得以正常运行和发展的必要基础。其中先行赔付、买卖双方自行和解等内容也是监管部门所鼓励和倡导的。”
将参考淘宝、腾讯等网络规则
网规研究,主任阿拉木斯对此表示,这是一个先有电子商务,再有网规,平台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发展自发形成网规的动态历史过程。
而现行的淘宝规则,分为准入规则、营销规则、交易规则、处罚规则四大类,基本上涵盖了从注册到交易完成整个过程中可能遇到问题的处理规则。
此外,版权自助保护制度、30日内消费者无理由退换货制度等,都是受到消费者和用户好评的交易规则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