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欧环境治理项目—陕西、广西、甘肃法官环境法培训项目”首轮法官正式培训在西安开班。该项目属中欧政府间合作项目,旨在优化西部三省环境司法队伍,提升三省各级法院的环境司法能力。
据介绍,此次环境法培训将为陕西省各级人民法院培训法官56名,培训环保律师、环保组织负责人、高校环境法教师13人,是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国,规模的环境法培训。
为了保证培训的实效性,强化参训法官的环境司法能力,项目组着重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培训课程的设置上努力反映环境司法之所需,二是在师资的选择上,兼顾理论界与实务界。培训课程还专设了“欧盟环境法与环境司法”的讲授内容,引入国外先进环境司法理念,以拓宽法官的环境司法视野也是此次培训的主要目的之一。
项目中方负责人、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李永宁教授希望此次培训所践行的理念及课程、师资结构能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环境法司法培训产生示范效应,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