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吸纳就业,尤其是中低端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领域。随着我国加工贸易增长放缓、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其就业规模、结构、布局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为了更好地把握这些变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广州、东莞、苏州、河南四个加工贸易代表性地区开展了典型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我国加工贸易就业的总体规模、变动特征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
加工贸易就业范围的界定及主要测算方法
(一)就业范围的界定
加工贸易吸纳和带动的就业规模包括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直接就业包括加工贸易制造业的就业人员,以及为加工贸易提供直接服务的相关服务业(如物流仓储、中介服务等)从业人员。间接就业是上下游配套产业的就业人员。
由于没有专门的全国性加工贸易就业统计数据,因此,这两个层次从业人员规模需要利用典型调查数据、其他统计数据来推算。
(二)加工贸易直接就业规模测算方法
加工贸易直接就业规模,是利用全国加工贸易的增值(即净出口)和“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的估算值来测算。即:加工贸易直接就业规模=全国加工贸易增值/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
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是指单位劳动力所创造的加工贸易增值额。
全国加工贸易增值可根据年度统计数据计算,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则要通过典型调查来推算。
为了获得较科学的全国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课题组选择了广州、东莞、苏州、河南这四个加工贸易代表性地区,开展了典型调查,本报告采用的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主要是基于四地调查数据。
(三)加工贸易间接就业规模测算方法
由于加工贸易没有行业统计,间接就业人数测算难度较大,需要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来估算。具体估算方法是:利用有关投入产出的研究成果,先找到加工贸易直接就业和带动就业的大致比例关系,然后通过直接就业人数的测算数据,来估算带动的间接就业人数。
(四)数据来源
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主要是利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课题组(2013)的调查样本数据来测算,即认为调查企业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的平均水平(平均数或中位数)能代表全国加工贸易的总体水平。
此次调查,选择了广州、东莞、苏州、河南四个典型的加工贸易地区,主要是通过发放问卷,了解企业的进出口及就业人员信息。调查共获得有效样本362个。其中,广州34个、东莞248个、苏州59个、河南21个。
加工贸易直接就业规模的测算
测算的步骤是:第一,根据广州、东莞、苏州、河南四地调查数据,计算四地的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第二,利用四种不同方法推算全国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进而对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进行理论测算;第三,通过权衡比较,选择,的测算结果作为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测算值。
(一)四个典型调查地区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的确定
根据四个典型地区的调查数据,可计算出调查的加工贸易企业的人均增值率(既包括均值,又包括中位数)。由于样本的极差较大,数据较为离散,中位数更具有代表性。同时,从东莞的统计数据和调查数据比较来看,用中位数也是合理的。如2012年东莞市加工贸易顺差是239.1亿美元,加工贸易企业的用工大概为220万人(忽略内销部分),其人均增值率约为1.1,接近于此次调查的中位数。
综上分析,本报告以广州、东莞、苏州、河南四地调查样本的中位数,来代表其人均增值率总体水平,并据此来推算全国的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
(二)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的理论测算
对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的测算,理论上可分别采用以下方法:
1.利用东莞地区的加工贸易就业数据推算
由于东莞是我国“加工贸易之都”,东莞调查样本覆盖的企业量较大,代表性也较好,因此可以用东莞的调查数据来代表全国的一般水平。
此次调查中,东莞市调查样本的人均增值率为1.29,2012年全国加工贸易净出口为3816.1亿美元,据此推算2012年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为2960万人。
2.利用四地加工贸易增值额统计数据加权推算
即以四个地方加工贸易增值额统计数据为权重,来估算全国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并进一步推算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广州、东莞、苏州、河南四地2012年加工贸易增值额及权重如表1。
根据上表,以四个地方加工贸易增值额为权重的全国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为1.89。据此推算,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为2020万人。
3.利用四地调查样本进出口额加权推算
即以四地调查样本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额的中位数为权重,来估算全国的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计算所得全国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为1.4,据此推算,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为2725万人。
4.利用四地调查样本简单平均数推算
四地调查样本加工贸易企业人均增值率的简单平均数是1.5,据此推算,2012年全国加工贸易就业人数为2545万人。
(三)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规模的确定
上述四种方法推算的2012年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汇总如表2。
上述4组测算结果中,“四地加工贸易增值额加权推算”、“四地调查样本简单平均数推算”可能低估了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以河南为代表)的份额,进而低估了就业规模。根据实地调研情况来判断,“东莞地区加工贸易就业数据”推算的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规模应该是理论值的上限,“四地调查样本进出口额加权”推算的就业规模应该是理论值的下限,即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在2725万—2960万,均值约为2845万。
同时,考虑到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水平相对较低,劳动生产率较低,其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相对较低(如河南省只有0.4),全国加工贸易直接就业人数会稍高于2845万,应该在3000万左右。
加工贸易带动就业人数的估算
根据投入产出表的研究,出口一亿美元的商品带动本行业内的就业约占65%—85%,平均在75%左右,也就是就业带动效应是3∶1左右,或者说是一个本行业的就业人员能带动0.33个相关上下游行业的就业。根据前面的测算,2012年全国加工贸易直接从业人员约在3000万人,则其带动的上下游行业就业人员约为1000万人。综合前面的分析,2012年我国加工贸易直接吸纳的就业人数在3000万人左右,带动的相关上下游行业就业人数在1000万人左右,合计吸纳和带动就业有4000万人左右。
加工贸易就业变动特征及发展趋势
从四地调研情况来看,我国加工贸易就业正出现一些新的变动特征及发展趋势。
(一)变动特征
由于四地的典型调查只有2012年的就业人员数据,尚无法建立时间序列对我国加工贸易就业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但通过实地调研及其他相关研究来看,我国加工贸易就业规模的峰值已经过去,目前正呈现出就业人数逐步下降,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主体,人员素质提高和权益意识增强,就业布局加快调整等特点。
1.加工贸易就业规模的峰值已经过去,就业人数开始出现下降
虽然没有全国的连续测算数据,但通过相关地区的统计数据,以及四个典型地区的调研情况来看,全国出口加工区、广东等地区的加工贸易就业人数在2008年以后进入缓慢增长,在2010年前后达到峰值,此后开始下降。苏州(代表长三角地区)加工贸易就业人数还在保持增长,但增速显著放缓。河南等中部地区,加工贸易就业人数增长较快,但由于基数较低,,规模还不是很大。综合这些地区加工贸易就业人数变动情况,以及其他研究成果来判断,我国加工贸易就业人数的峰值已经过去,总体上已进入就业规模稳中趋降的阶段。
2.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加工贸易就业主体,就业稳定性较差
从全国来看,上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的主体,数量已经超过1亿人。新生代农民工,特别是90后的农民工,虽然在户籍上还是归属于农民,但大多数人的土地情结弱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日趋城市化,渴望身份认同、待遇平等及融入城市。在就业方面,新生代农民工更重视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对等,关注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水平的提高,权益意识增强、吃苦耐劳精神弱化。从四地调查情况来看,新生代农民工也是我国加工贸易就业的主体,但近八成的企业认为90后员工对企业忠诚度、对工作的重视程度比上一代农民工下降,劳动稳定性差,导致企业员工流失率居高不下,成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一个重要因素。这表明,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和谐劳资关系,是我国加工贸易企业未来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
3.东部地区加工贸易就业人数开始下降,中西部地区就业潜力不容乐观
随着加工贸易企业实施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其就业布局也在加快调整。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就业自2010年后就开始下降,但其从业人员的学历、技能水平提升较快,与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基本同步。长三角地区加工贸易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也较快。河南等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就业人员增长较快,但由于基数较小,其对全国的就业带动作用尚不太明显。而且,由于中西部地区劳动力成本增速快于东部地区,再加上物流成本高的缺陷,这些地区未来加工贸易的就业带动效应也不会太乐观。
(二)发展趋势
未来加工贸易就业人数的增长,主要决定于两个因素:一是加工贸易(净出口)自身的发展趋势,二是“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的变动趋势。当前,我国加工贸易总体上已进入了一个低速增长的阶段,加工贸易增值的增速会大大低于前些年。同时,随着要素成本的上升,更多的企业用机器替代人工,加工贸易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总体上处于上升阶段,这也意味着我国“加工贸易人均增值率”将进入上升阶段。综合判断,未来我国加工贸易就业人数总体上会延续“稳中有降”的趋势。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