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电子烟网络禁售令是为了加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任何因所谓“歧义”而不执行的解释都是不能成立的,其背后无非是经济利益考量在作怪。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遏制,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严加追究。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从11月1日起,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通告》重申了去年两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通告》一经出台,国内电子烟市场的大品牌都在第一时间公开声明表态,坚决支持并执行电子烟网上禁售决定,全面付诸行动,停止线上平台销售和任何形式的网络广告发布。然而,电子烟网络禁售令出台几日后,多家电商平台并未受多大影响,多个品牌的电子烟继续销售,且双11有关促销活动仍旧按部就班进行。还有一些商家持观望态度,并未有实际改观。这个电子烟禁售令的执行到底“卡”在哪儿了?
一个尚未明确的问题是,电子烟到底是数码产品还是烟草产品?很多商家都称自己卖的是数码产品。电子烟产品是由“烟具”和“烟弹”组成,只要不销售烟弹,似乎就和电子烟撇清了关系。目前,界定什么是电子烟的国家标准确实尚未出台,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和论证,推动出台规范引导电子烟行业有序发展的管理措施和办法。然而必须明确,国家尚未出台电子烟标准规范,不能成为商家寻找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机会。
《通告》明确要求“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这几条实实在在的规定,不是靠“拆分烟具和烟弹售卖” 就可以糊弄过去的。颁布电子烟网络禁售令是为了加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任何因所谓“歧义”而不执行的解释都是不能成立的,其背后无非是经济利益考量在作怪。
电子烟网络禁售令执行难,也在于社会对电子烟产品危害认识程度不够。电子烟一度被视为香烟替代品,成为吸烟者的新宠,很多地方都有控烟法规,电子烟产品却不在其中。近来,越来越多人对在公共场所吸电子烟表示反感和质疑。今年8月以来,北京市民针对公共场所吸电子烟的投诉量明显增加。权威研究表明,电子烟并不安全,其产生的气溶胶通常含有有毒物质和污染物,部分金属含量甚至超过传统香烟,同样可能导致人体发生一系列的病变。今年10月1日,深圳,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法规条例范围,电子烟与传统香烟同等对待,在电子烟规范监管方面有了新的实践。
定位年轻受众是很多电子烟产品的网售,,电子烟企业还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诱导未成年人。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的口味和烟油颜色,更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电子烟网络禁售令是对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有效保障手段之一,势在必行,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都应予以劝阻和制止。
执行电子烟网络禁售令,需要有相配套的保障措施。据悉,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一步将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遏制,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严加追究。
本报评论员 金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