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击:卖给孩子们的电子烟
席莉莉 杨乔 实习生 彭琪月 朱梦迪
“我上次买了紫的,这红色的有点显眼……”10月28日下午,正值放学时间,记者在北京中小学附近走访,看到两名身着校服的女学生在便利店挑选电子烟,其中一名女生购买了、红色电子烟。
11月3日,记者在淘宝、京东、考拉海购、拼多多、蘑菇街、唯品会6家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除唯品会未搜到电子烟,其他5家平台仍有电子烟在售,且只需要注册账号,无需验证身份信息即未成年人也可下单购买电子烟。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11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简称《通告》)。记者调查发现,无论在线下还是线上,未成年人目前还可以轻易购买到电子烟。
未成年人身着校服在实体店购得电子烟
两部门《通告》未提及是否对线下销售进一步监管
“电子烟外观别致,还不容易被家长发现,而且我觉得电子烟没有香烟危害大。”正在江西南昌读高一的小许(化名)今年16岁,一年前,看到便利店在售卖各色款式的电子烟,出于好奇心便买了一支来吸。
小许告诉记者,他至今还在使用电子烟,一支一次性的电子烟49元,可以抽四五天左右。“从来没有店员问过我年纪,也没有店员拒绝卖给我电子烟。”
《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在对电子烟的网络售卖进行大力监管之外,此次两部门发布的《通告》未对线下售卖电子烟作出进一步要求。
记者调查发现,在线下,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并非难事。10月28日,记者在北京市东城区走访,看到两名身着校服的女学生在“多点”便利店挑选电子烟。这家便利店位于北京景山学校和北京市第二十五中学所在的街道上,距离学校约200多米,电子烟置于结账柜台最上层,紧挨着圆珠笔购买区。经过一番挑选,一名女学生拿起一只红色款电子烟,向店员出示二维码结账后离开。
位于学校附近的多点便利店,圆框内为电子烟 席莉莉摄
在附近的另一家便利店“便利蜂”,电子烟只有在被顾客询问时才会被取出来展示,店员解释道,之前这些电子烟是在柜台正常展示的,被学校老师劝止后才收了起来,“因为对面是学校,忙的时候看不住,老有学生买。”
记者连日走访发现,多点、便利蜂、罗森等连锁便利店可购买电子烟,货架均有“禁止未成年人购买”标识,但多位店员向记者表示,“只能凭目测判断是否为未成年人。”其中,便利蜂广泛使用自助结账系统,走访时记者多次看到结账区附近没有售货员的情景,电子烟和其他商品一样可自助购买。
北京一家便利蜂自助结账设备旁,圆框内为电子烟 杨乔摄
多家电商平台未下架电子烟
部分产品参与“双十一”促销
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通告》中明确要求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RELX悦刻、FLOW 福禄、Myst喜雾和魔笛MOTI 等电子烟品牌先后发布公告,表示将坚决支持两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
11月3日,记者在6家电商平台上以“电子烟”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在唯品会未搜到相关商品,淘宝、拼多多、京东、考拉海购、蘑菇街5家平台仍有电子烟在售。
记者浏览发现,上述5家平台中,淘宝、拼多多、京东、考拉海购4家平台上,有多款电子烟品牌,包括RELX悦刻、FLOW 福禄等,仍然参与到了“双十一”促销活动中。
记者就电子烟网售“禁令”相关问题随机询问了上述5家平台在售电子烟的客服,对方均表示,暂未收到相关通知。
记者随后借用17岁中学生小华(化名)的电商平台账号在以上5家平台购买电子烟,均下单成功。
电子烟网售“禁令”落地前
记者借用17岁中学生账号在多家电商平台购得电子烟
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曾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强调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此次电子烟网售“禁令”发布前一周, 记者借用17岁中学生小华的手机号、微信号在电商平台注册账号,尝试购买电子烟。结果发现,在淘宝、京东、考拉海购、拼多多、蘑菇街、唯品会6家电商平台上,只需注册账号即可下单购买电子烟。
在商品详情页面上,部分电子烟标注了“未成年人禁用提醒”,也有部分并未标注相关提示。不过,无论是否提示,下单前后,各平台均没有对购买者的身份及年龄信息进行询问或验证。
至11月3日,记者已收到由以上6家平台发货的电子烟。
记者借用中学生小华账号购买到的电子烟 席莉莉摄
此前,中国疾控,发布了《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结果显示,15-24岁年龄组人群电子烟使用率,(1.5%),调查还指出获得电子烟最主要的途径是互联网(45.4%)。
在上述6家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时,记者看到,这些电子烟有“原味烟草、绿豆沙冰、冰鲜草莓、橘子汽水、蓝莓爆珠”等多种口味,多为颜色鲜艳的彩色包装,宣传语则称其“戒烟好帮手”、“替烟黑科技”、“过瘾不伤身”等。
《通告》提到,很多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宣传语违背客观事实,是宣传误导消费者,而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则是诱导未成年人。《通告》要求,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除互联网渠道之外,记者也曾在商场滚动海报上看到电子烟广告。
11月3日,记者浏览电商平台未下架电子烟时,仍可大范围看到“戒烟好帮手”、“过瘾不伤身”等宣传标语。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销售,卖家都应该减少电子烟对青少年的诱惑。”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指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电子烟广告禁止出现在这些地方。”
电子烟质量参差不齐
国家标准尚未出台
两部门在《通告》中指出,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
“电子烟的雾化释放物含有多种致癌成分,比如甲醛、乙醛、重金属等,长期使用会对肺部产生损害,大量文献显示,这些物质对心血管也可能有负面作用,且可能致癌。”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副主任侯宏卫告诉记者。
侯宏卫解释,目前我国市场上在售的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原材料的选择、添加剂的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方面随意性特别强,部分电子烟产品烟油存在劣质、泄漏等问题,也可能添加不安全的成分,这些都是质量隐患。”
从监管层面来看,国际社会对电子烟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印尼与日本禁售含尼古丁的电子烟;韩国政府近日表示,将加快研究以决定是否全面禁售液态电子烟,并建议人们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美国及部分欧盟国家则将电子烟视为烟草制品管制。
国内来看,部分地方部门已作出监管尝试,杭州和深圳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成都则拟禁止烟草制品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在成都控烟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
而从国家层面来看,还没有出台针对电子烟监管的法律,面对质量参差不齐的电子烟,也没有明确的质量标准与准入门槛。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7年10月下达电子烟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周期24个月。记者于11月3日在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目前该项目仍处于“正在批准”状态。
“强烈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强有力的管制措施,来维护人们的身体健康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侯宏卫向记者表示。(实习生邹雅婕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