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食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只要标签不规范,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杨某在北京某超市购买的花生,包装上标注的能量和脂肪含量均远远低于实际检测值,为此他起诉超市要求退还货款8280元,同时十倍赔偿82800元。因超市出售的商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一审法院支持了杨某的诉讼请求。超市不服提出上诉,称食品标签标注的营养成分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1月18日《北京晨报》)。
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属性的一个窗口,是判断食品来龙去脉的“身份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在现实中,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在大型超市还是零售商店,食品标签缺位、不规范甚至随便贴签的现象普遍存在,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被忽视,无形中埋下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报道中,杨某在北京某超市购买的花生包装上,注明能量为1571千焦/100g,脂肪含量29.9g/100g。经某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能量值为2484千焦/100g,脂肪含量为46.3g/100g。显然,涉案食品标注的能量和脂肪含量远远超过其标签标示的数值。这明显是对消费者的欺诈,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严重侵犯。
基于此,杨某对超市提起诉讼,不仅要求超市退还8280元货款,而且要求超市十倍赔偿82800元并支付检测费900元和诉讼费。虽然一审判决后,超市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但北京市二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可以说,杨某的诉求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既是据理力争的结果,也是依法维权的结果;既为自己争取到了合法利益,也间接帮助了广大消费者。
毋庸置疑,这起判决很具有代表性,也具有很强的普法意义。通过此案,相信很多商家已经明白,食品标签也是食品质量的重要内容。即使食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只要标签不规范,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也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同时也向众商家发出了明白无误的警示信号:标签虚假涉嫌违法,商家将受到严厉处罚。这无疑是一种震慑。
现实中,很多经营者之所以不把贴虚假标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当回事,就是因为事发之后赔偿的额度太小,无法对其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因此,在法院判决的惩罚性赔偿之外,食品安全执法部门也应介入调查,对涉事商家给予相应处罚。这就需要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真正能够秉公用权、依法办事,把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到实处,体现出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态度。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十倍赔偿的裁决结果,无疑给很多商家上了一堂法律课,倒逼商家要依法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依法标注商品信息,不能再随意欺骗消费者。同时,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十倍赔偿也是一种有益的启示,能够让他们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与骗人的奸商斗法,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笔者希望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勇于面对商家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