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环境保护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当前全国环保垂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试点进展明显。截至目前,河北、重庆、江苏、山东、湖北、青海、上海、福建等试点省(市)均已完成方案制定工作,环保垂直管理制度已经落地见效(9月28日《经济参考报》)。
这几年,很多地方出现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查处不严的问题。对此,社会各界反应强烈,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实际上,环保部门还是十分冤枉的。因为他们是隶属于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部门的主要领导由地方任命,经费也由地方财政拨付,因此不得不听命于当地政府,按照当地政府的意图办事。
一些地方唯GDP是图,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从而引进了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严重破坏了环境。在这种情况下,环保部门的处境十分尴尬,管严了的话,可能让一些地方领导不高兴。有的政府领导嘴上不说,但在环保部门人员升迁、考核时会或明或暗地设置一些障碍,从而影响环保部门一些认真工作者的“进步”。而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问题如果松懈对待,不认真查处,那么老百姓就不满意。一旦有民众把问题反映到上面,到时“背锅”的还是地方环保部门。
因此,环保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是治理环境的必然要求。只有实行了垂直管理,才能让环保部门放下包袱,撸起袖子严格惩治环境污染。试想,环保部门官员不再由地方任命,也不再由地方考核,而是由上一级直接管理,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那么谁还敢不好好干?如果不好好惩治环境污染,那么有人反映到上面,上面查实后,就会严重影响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绩效。垂直管理也就可以防止出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查处污染时通风报信等问题。
当然,环保垂直管理之后,不是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因为各个地方环境治理的基础不同、情况不同。再说,要想治理环境还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的配合,不然垂直管理后,如果环保部门由着性子蛮干,那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使问题更加复杂。因此,环保实行垂直管理后,必须推进环保责任清单制度的落实。
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不只是对环保机构的垂直管理,还是对“条”“块”关系的重新界定。“环保责任清单”落实是环保垂管改革成功的基石。必须明确和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这也是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最鲜明的特征,是此次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是垂管实施方案中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应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对环保负总责、主体责任和主要责任。凡是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的部门都要承担与自身职能相对应的责任,每个部门都应制定自己职责范围的责任清单,体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直接责任。同时,必须明确环保部门的责任清单,体现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各方责任明确了,一旦哪个环节出现环境污染的问题,就对照清单,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该处罚谁就处罚谁,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