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群 刘洋
共享单车给人们日常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然而,单车却经常被“私享”,有的甚至被卸了车座、扎了车胎……昨天,丰台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这些不文明行为很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故意毁坏有责任
共享单车频频遭遇黑手,有的没了车座、有的没了车把、有的没了车轮……检察官介绍,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了发泄情绪、打击报复或怀着其他有针对性的心理,故意损毁共享单车,若造成的损失数额达到5000元、毁坏的次数超过3次以及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可能涉嫌触犯刑法中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还有些人,为了寻求刺激或在朋友面前逞强,任意损毁共享单车,如果造成损失的数额达到2000元,或者造成了周边秩序混乱,就可能涉嫌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
共享单车不能上私锁
共享单车的使用过程中,私占行为屡见不鲜。有些人在多次体验共享单车后深感其便捷,便不按规定程序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区域,而是将车骑到了自己家楼下,再加上一个大大的链锁,以达到持续使用的目的……检察官提醒,使用者可以基于合法前提对共享单车进行使用、占有、保管,但如果采用加锁等手段使单车实际上处于自己控制、别人无法使用的状态,并且拒不开锁,其行为可能被视为侵占,面临诉讼。
更有甚者,没有使用共享单车而是直接私自搬回家中据为己有,或者将共享单车重新喷涂、更改颜色、拆掉车锁等,这种行为就已经涉嫌盗窃,如果数额达到2000元,或者2年内实施了3次类似的行为,就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乱停放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胡乱停放也是共享单车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网络上流传甚广的几张共享单车奇葩停放位置的照片吸引了无数网友的眼球,照片中,共享单车被停放在河中央的石头上、树杈上、四环主路隔离带等各种让人意想不到之处。然而,对此类照片不能一笑了之,假如使用者在某些特殊位置,如公路中间,胡乱停放、丢弃共享单车,如果足以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可能涉嫌刑法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乱停乱放、轻微破坏共享单车等行为,即使尚未涉及刑事犯罪,也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面临治安拘留或者罚款等处罚。
车座扎针致伤行为违法
在车座上扎针行为一经曝光,让不少共享单车爱好者倒吸一口冷气。对于如此可怕的行为,一旦造成相应后果,法律当然不会袖手旁观。对于在共享单车车座上扎针等对共享单车“动手脚”的行为,若致人轻伤或以上,即可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