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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西市吕建中:完善我国产权保护制度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时间:2017-03-21 10:54:23    来源:中国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产权保护提出了系列要求。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领域顶层设计,对于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在支撑国民经济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出现了民营经济投资乏力,甚至在个别区域出现了断崖式下滑,使供给侧改革和实施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碍,直接影响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相当一批民营企业家,缺乏对国家相关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了解,导致其失去在国内继续投资创业的信心和热情。大量的民间资本开始流向境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就业率提升和再创业的内生动力。

  应该说,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家拥有爱国情怀和家乡情结,是改革开放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功臣。造成如今这种民间资本投资萎缩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民营经济对自身企业财产不放心,缺乏尊严感、安全感,产生内心波动等不稳定因素。

  二是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缺乏对民营经济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宣传。

  产权保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支持和维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为有效保护民营经济的产权,增强民营经济财产财富安全感,提升其创业创新动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为此,我建议:

  一是尽快完善《物权法》中对私人利益的保护条款,让公共利益的私人利益在法律表述上一致,进行公平、公正的对待,特别是对私利补偿。

  二是尽快制定《物权法》和《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细则。

  三是设立“企业家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促进社会就业、增加政府税收、繁荣市场、扩大社会投资、维护社会稳定的经济组织。企业家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有功之臣,是国家的财富,我们全社会都应具有尊重、爱护企业家的责任和义务。建议参照国外相关做法,像“劳动节”、“妇女节”、“记者节”一样,设立“企业家日”。让企业家这一特殊人群做出的贡献得到社会认可,受到社会尊重,维护企业家的尊严,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四是通过工商联及各种社会民间团体加大对《物权法》和中央相关文件的宣传,使中央的精神形成全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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