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昨天召开了“上海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推进会”,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及8个配套文件(即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1+8”文件)。到2020年,新一轮上海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要构建完善的基层首诊制度。其中,将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管理试点,由医保管理部门根据上一年签约居民的实际年医疗费用,核定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费用管理额度,赋予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医保费用的监管职能。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介绍说,上海正式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后,已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上海社区卫生服务新的目标方向: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服务职能的平台; 实现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关系; 构建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制度;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高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基于内部市场的补偿、考核、激励与分配机制。
《关于完善本市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居民在自愿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家区级医疗机构、一家市级医疗机构签约,优先满足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居民的签约需求,如果因实际情况需至组合之外就诊的,需由家庭医生(或签约二级医疗机构)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