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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龚如心830亿元遗产案落幕:终裁华懋基金仅受托人

时间:2015-05-19 18:30:22    来源:大公网财经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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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龚仁心昨天形容自己心情是“宠辱不惊、去留无意”/新华社

  大公财经讯(记者 梁康然)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830亿元遗产案,华懋慈善基金以何身份打理遗产争议,昨日得出终极裁决。终审法院颁下判词驳回基金的上诉,裁定龚如心的2002年遗嘱意旨,并非无条件把遗产馈赠予基金,而是以“受托人”身份持有遗产。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表示,裁决不影响基金行善宗旨,形容自己心情是“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华懋慈善基金表示,将尽快与律政司开会订立履行遗嘱方案。律政司司长袁国强称,欢迎终院裁决,将研究判词内容以跟进管理,希望在法律框架下发挥基金慈善效益。

  终审法院昨日颁下长达47页的判词,指出2002年遗嘱有四大要项,一是“遗产馈赠予基金”;二是“成立管理机构,设立类似诺贝尔奖的世界性奖金”;三是基金须受监管,切实管理公司业务和资金运用;四是照顾王德辉家人,以及为华懋集团旗下员工与其子女给予支援。

  五法官一致驳回上诉

  在判词中指,遗嘱内语句须根据整份内文的上文下理来解读及理解。虽然遗嘱曾用“馈赠”一字,但其后二至三项的要点,均充分而清晰地显示,龚如心希望基金成立监管机构,达成慈善目的。可见基金是以“受托人”身份持有全部遗产,并非让基金无条件地承继遗产。处理本案的五位终审法官一致裁定,驳回基金的上诉。

  基金昨日仅由代表律师何文基到庭领取判词,何文基在庭外称,基金对裁决并无失望,认为透过法庭明确地解释遗嘱,更有利基金加快推行慈善工作。他解释,在完成所有法律程序前,基金未曾部署如何执行遗嘱。在得出裁决结果后,目前需要与有关人士开会,仔细研究判词内容。

  将开会商设监管机构

  何文基透露,将在短期内与律政司开会,研究成立监管机构、设立奖项等范围。虽然遗嘱列明监管机构须由“联合国秘书长、中国总理、香港特首”三者组成,但基金方尚未接触上述人士。他认为成立监管机构并非最困难工作,反而遗嘱第四要项,即照顾华懋员工,在执行上有很多细节需考量研究。

  对于早前有人入禀向基金“追讨讼费借贷”问题,何文基回应称,当日大部分诉讼资金属于捐款,目前仅有一宗追讨利息的钱债诉讼需要处理。不过,讨债者提出的利息达年息48厘,而且无任何文件支持说法,他质疑索债理据。

  龚仁心昨午接受传媒访问时称,需与律师团研究判词内容,未决定与律政司开会时间。他强调无论终院裁决如何,基金都会按遗嘱内容,运用遗产作慈善用途,裁决结果不影响基金行善宗旨,亦没影响基金运作。

  龚仁心于2010年2月高等法院裁定陈振聪败诉,遗产持有权归予基金时,曾形容裁决结果“天地有正气”,就今次终极败诉,他称:“天地当然有正气,法庭就是其代表。不能说上诉被驳回就是没正气。”他形容,当下心情是“和昨日一样、前日一样,后日也是一样,明天也一样。如果一定要用形容词来说,可以简单以八个字来说:宠辱不惊,去留无意”。

  袁国强冀发挥,效益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午会见传媒时称,终院裁定华懋慈善基金是龚如心遗产的受托人,对事件往后发展有深远影响,令律政司往后就这事的路向清晰化。就对基金成立监管机构的安排,他称律政司曾构思不同建议,现需与独立大律师团队包括英国御用大律师,研究判词内容及需否修改原先想法,并需要与法庭委任的独立临时遗产管理人检视基金,情况,并在有需要时,与华懋慈善基金开会商量。他称律政司的责任是慈善事业守护者,希望基金发挥,的慈善效益。

  律政司发言人补充,律政司会继续关注遗产的管理状况,并就遗嘱执行问题上,与基金及临时遗产管理人磋商。律政司会按“慈善事务守护者”身份,继续密切留意并就遗产的管理、保存和遗嘱执行等事宜适时作出跟进,包括向法庭寻求所需指示,以维护及保障慈善利益。

 

       ——内容来源:大公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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