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各地应适当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逐步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而按照北京目前20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将提至1800元。
最高档仍有提升399元的额度
意见中明确,各省要在确保基金可持续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当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目前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而失业保险金按照缴费年限的长短,分5档计,最高档现行标准为1401元/月。照此计算,最高档仍有提升399元的额度。
失业保险金标准也不宜调整过高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也不宜调整过高:一是《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上限,即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失业保险保障的是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过高的待遇水平不符合我国失业保险“保基本”的原则。三是确定失业保险金水平还要兼顾促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金标准过高,可能会影响部分失业人员的就业积极性。此外,还要统筹考虑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
还有相应的医疗等待遇项目
据悉,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除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有相应的医疗、丧葬抚恤、就业服务等待遇项目。具体包括以下项目:一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三是职业培训补贴;四是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文/本报记者 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