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 出台《通告》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近年来,针对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北京市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2016年,北京市PM2.5年平均浓度为73μg/m3,同比下降9.9%,是近三年来最大降幅,前两年降幅分别为4%和6.2%,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98天,同比增加12天。但客观来看,受北京地形和季节因素等影响,连续多天持续重度污染现象还时有发生。
机动车排放是北京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之一。PM2.5源解析数据显示,全市PM2.5排放总量中,31.1%来自机动车排放。货车由于受燃料类型、技术水平等因素的限制,污染物排放量占全部机动车排放量的一半以上,对于同等使用强度的车辆来说,每辆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约是国Ⅳ的1.5倍,约是国Ⅴ的2.5倍,相当于150至200辆小客车排放量。
据监测,目前外埠进京货车日均约7.1万辆次,其中目的地为北京的约4.2万辆次/日,主要运送农产品和工业设备等;过境货车约2.9万辆次/日,主要运送农产品和煤等。
针对机动车排放特别是载货汽车排放是北京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之一的现状,以切实降低高排放载货汽车污染为抓手,率先采取限制高排放货车措施,在充分保障城市必要的生活需求品运输,保证鲜活农产品顺畅运输的前提下,推动高排放货车淘汰更新,促进区域大气质量整体提升,研究制定了高排放货车通行管理政策。
二问 与现有措施相比,《通告》有哪些变化?
答:本《通告》进一步加严了对货车通行的管理要求,与既有政策相比,更加强调政策的减排目标导向,注重政策的公平性,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现有的国Ⅰ国Ⅱ柴油货车全天全市域禁行的基础上,新规定外埠国Ⅲ柴油货车全天禁止在六环路上或以内道路通行。为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运行,外埠国Ⅲ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车除外)如需进入六环路(含)行驶,2年内经收货方申报,经归口行业部门需求确认后,其车辆方可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并持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2年后,所有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柴油货车,不论本市还是外埠,均需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含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车)。
二是外埠国Ⅳ以上柴油货车仅允许夜间0-6点在六环路上或以内行驶,这些车辆也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三是减少绿通车辆办理进京证环节。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2年内取消绿通车辆办理进京证环节,“绿色通道”车辆无需办理进京证,将在高速公路出口处由收费员对车辆进行认定,并对车牌进行拍照,将信息上传至交管部门后即可进入。2年后,这部分车辆也应达到国Ⅳ以上标准。
四是本市国Ⅲ柴油货车仍执行目前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五环路的规定,2年后也将执行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通行的规定。
三问 过渡期内,保障本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行、需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国Ⅲ外埠柴油货车进行需求确认的流程是什么?是否有次数限制?
答:在两年过渡期内,外埠进京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经归口行业部门需求确认(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车除外)后,即可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按规定时间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需求申请需由在六环内使用国Ⅲ柴油外埠货车运输的收货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的全过程都在互联网上进行。办理需求确认所需时间一般不超过4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通过“北京市外埠进京高排放货车需求管理系统”平台(网址为https://wbhc.bjjtw.gov.cn)向行业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平台于9月14日开始受理申请);
2.行业窗口对申请内容进行初步确认,审核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出具意见。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即时通过平台退回申请人;同意的,由行业窗口1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报联合窗口;涉及运输危险货物的,行业窗口应首先转至市安监局进行审核,通过后再转至联合窗口;对不涉及运输危险货物的,直接转至联合窗口。
3.联合窗口对申请内容进行确认。市环保局对承运车辆的排放标准及是否有排放超标等环保违法违规记录进行审核。核准同意的,通过平台将结果告知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并提示申请人办理进京通行证的相关规定和所需材料。核准不同意的,注明理由后通过平台通知行业窗口相应部门。
4.申请人可通过平台查询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进京车辆可在各进京检查站办证处办理进京通行证,具体要求可登录http://www.bjjtgl.gov.cn进行查询。
运输需求确认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7天。对于使用固定车辆长期为北京提供城市运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的,连续30天内运输需求确认次数不低于4次的外埠货车,可申请办理有效期一个月的运输需求确认。运输需求确认有效期内,一经发现车辆存在尾气排放超标,即时取消车辆运输需求确认资格,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有效期一个月的运输需求确认。
四问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具体执行什么处罚?
答:公安交管部门对于违反规定进入六环路内行驶的外埠货车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外埠货车进行管理。现场依托全市各环路、进京联络线卡控岗和巡逻岗,对途经外埠货车进行拦截抽查;非现场管理依靠交通管理路面执法科技设备,采集外埠进京货车信息,并与进京通行证数据库和绿色通道车辆数据库进行比对。对绿色通道车辆不予以处罚。
环保部门以路检夜查、入户等方式,加大场站及重点路段环保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环保违法车辆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对环保超标车辆,依法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五问 实施《通告》的预期效果是什么?
答:据测算,预计过渡期内,可引导日均0.96万辆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绕行北京,对于目的地为北京的车辆无影响。根据环保部门测算数据,过渡期内日均可实现货车主要污染物(NOx和PM)减排约11吨。过渡期后,可进一步实现日均减少1.02万辆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北京六环路(含)以内。根据环保部门测算数据,相比现状排放情况,过渡期后可实现外埠货车和本市营运货车主要污染物日均减排总量95吨。
六问 从国内外实践来看,是否有基于环境考虑对高排放货车采取通行管理政策的经验?
答:基于环境考虑的通行管理政策是各城市普遍采取的措施。比如,自2008年1月起,伦敦开始实施低排放区政策,欧I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车(12吨以上)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大伦敦区,2012年起,限制标准进一步严格为欧IV标准。摄像头自动识别进入管制区域车辆的牌照号比对远端数据库,判定是否符合尾气排放标准,未达标准车辆进入每天缴纳排污费200英镑,未达标且不缴费车辆缴纳1000英镑的罚款。上海从2015年11月1日起,国Ⅲ及以下的本市及外埠柴油货车在每日上午6时至次日凌晨1时,禁止进入上海市中环内区域行驶。摄像头自动识别进入区域内车辆牌照,比对车辆数据库,根据车辆出厂时间,识别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对违反规定的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