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 本地新闻>正文

京郊农宅纳入低耗建筑示范奖励

时间:2017-07-19 14:43:08    来源:京郊日报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报讯(记者赵语涵)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发布。按照《办法》,今后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将享受资金奖励,标准为第一年1000元/平方米;同时首次将农宅纳入示范项目范围。到2018年,北京将建设不少于3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该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为申报主体,城镇示范项目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农宅示范项目规模在10户以上,或总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申报示范项目,需要向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市住建委官网7天公示,才能最终被确认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享受北京市的财政奖励资金。

  该办法明确两类示范项目享受资金奖励:一类为社会投资的示范项目,其中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承诺实施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的,只对超出承诺范围的部分予以奖励;另一类为政府投资的示范项目,项目增量成本由政府资金承担,实施相应资金管理程序。

  办法还规定,今年10月8日之前确认的项目,按照10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且单个项目不超过3000万元;今年10月9日至明年10月8日确认的项目,按照8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500万元;明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确认的项目,按照6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

  据市住建委介绍,该办法对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的环境能耗指标和关键部品性能参数实施“双控”,室内环境方面,主要对温度、湿度、噪声和新风量做了规定,建筑能耗和部品性能方面,主要对外墙、屋面、地面、外窗等部品的气密性、传热系数、能耗指标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对城镇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农宅三类超低能耗建筑做了不同的技术要求。结合北京特点,分别列出了超低能耗公共租赁住房和超低能耗农宅的能耗及技术指标,这意味着,北京的农宅示范也将成为国内首例。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