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雪柠)记者近日从通州区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已启动城市副中心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行动,年底前四成餐饮服务单位要达到“阳光餐饮”工程要求。
“阳光餐饮”是由原来的政府部门监管,变成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管,让餐饮企业“不怕晒”。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实现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如改造“透明厨房”、建设“视频厨房”等。
通州区食药监局表示,年底前城市副中心内40%的餐饮服务单位达到“阳光餐饮”工程要求,创建5条(个)阳光餐饮示范街(区)。同时继续加强对无证无照餐饮的查处力度,遏制反弹、严控新增,使无证无照餐饮100%得到治理。同时将鼓励引导连锁、品牌、老字号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入驻发展。
此外,年底前两家药品生产企业的化学原料药生产线将全部迁出城市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