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国广告协会制定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施行。《规范》禁止直播带货刷单,主播直播时抽烟、低俗举动和危险动作等,一旦发现广告协会将进行劝诫,督促整改。这是国内,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门规范,不过不具有强制性。
《规范》指出,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商家不得发布产品、服务信息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规定主播入驻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主播在直播营销中禁止带动低俗氛围,引导低俗互等。
《规范》还要求,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建立商家、主播信用评价奖惩等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商品和服务交易信息保存制度,依法保存网络直播营销交易相关内容。此外,《规范》明确对违法、不良等营销信息的处置机制;防止主播采取链接跳转等方式,诱导用户进行线下交易,还应采取措施防范主播利用社交群组进行淫秽,表演、传销、,、,交易等违法犯罪以及违反网络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行为。